3773考试网 - 高考 - 高校录取查询 - 正文

2018南昌理工学院高考录取查询

来源:爱考网 [2018-6-24]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三条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
  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生源不足情况下实行网上征集志愿。非平行志愿省市,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江苏省填报本科的文理科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及以上,填报专科的文理科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DD及以上。内蒙古原则上按“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音乐学、表演、表演(体育表演方向)本科专业
  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
  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校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3、影视编导、舞蹈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陶瓷设计与工艺、摄影摄像技术等艺术类专科专业
  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同分,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专业,我校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的省份,承认同类高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
  (二)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在江西省,承认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遵循相关省(市、区)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合作院校及培养模式
  我校与韩国南部大学校(Nambu University)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合作专业:汽车服务工程, 培养模式采取中韩两校教学对接、课程相通、学分互认、共同完成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前三年在国内学习,部分专业课由韩国南部大学派专业老师授课,第四年赴韩国南部大学校学习一年,成绩合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韩国南部大学颁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经南昌理工学院确认后,可同时颁发南昌理工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飞行技术专业报考条件:须通过我校招飞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文化和英语成绩达民航总局划定的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同分,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八条 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报考条件:男身高不低于168CM,女身高不低于162CM;口齿清楚,无耳疾;裸眼视力不低于C字表0.5;未做过近视屈光度矫正手术;无色盲、色弱、砂眼等,无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男身高不低于175CM,女身高不低于162CM;口齿清楚,无耳疾;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7;无色盲、色弱、斜视;身体可视处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3891958 82143608(传真)
  计划管理录取中心电话:0791-82050101 82050180(传真)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90888 83909888
  学校网址:http://www.nu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nut.edu.cn
  监督部门:南昌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2137828
  投诉电话:江西省教育厅社管处0791—86765088。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您可能喜欢的文章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申明网站导航手机版

© 2004 - 2018 3773考试网(琼ICP备12003406号 闽ICP备08106227号)

本站大部分信息来自于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 如有侵犯您的隐私请联系我们: